我追了苏晚三年,她终于答应和我试试。
交往三十分钟后,她接到白月光电话:“打赌输了?
辛苦你应付那个舔狗了。”
当晚我淋着雨回家,突然能看见每个人头顶的死亡倒计时。
苏晚的最醒目:7天。
七天后同学会,所有人嘲笑我是史上最短命男友。
苏晚的白月光当众向她求婚时,一个黑衣人突然将刀捅进她腹部。
鲜血染红白纱的瞬间,她挣扎着抓住我的裤脚:“林远...救我...”我蹲下身,在她耳边轻笑:“你猜,为什么你的倒计时停在了最后一秒?”
“你的时间,是我借给你的。”
1阳光斜斜地切过星巴克的落地窗,在苏晚面前的焦糖玛奇朵杯沿上,凝成一个过分刺眼的光斑。
晃得我眼睛有些发涩。
空气里浮动着咖啡豆焦香和甜腻糖浆的味道,混着她身上那点若有似无的栀子花香,本该是让人沉醉的气息。
可我的喉咙却像被什么东西死死堵着,每一次吞咽都带着砂纸摩擦般的疼。
“林远,”她的声音响起来,像裹了层蜜糖的薄冰,清凌凌的,带着点刻意的柔软,“我们…试试吧。”
试试吧。
三个字。
轻飘飘的,落在我耳朵里,却像是引爆了一颗沉寂了三年的炸弹。
轰的一声,炸得我脑袋里一片空白,只有嗡嗡的回响。
心脏猛地一缩,随即开始疯狂擂动,撞得胸腔生疼,几乎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。
血液在四肢百骸里奔涌,带起一阵阵滚烫的眩晕感。
我甚至能感觉到自己指尖在微微发颤。
三年。
一千多个日夜。
像条不知疲倦的尾巴,固执地跟在她的身后,揣摩她每一个眼神,记住她每一句随口一提的喜好,笨拙地献上所有能想到的殷勤。
那些被礼貌婉拒的时刻,那些被刻意忽略的瞬间,那些深夜辗转反侧、反复咀嚼自己笨拙的难堪……所有的一切,似乎都在这三个字面前,被赋予了意义。
值得的。
心底有个声音在呐喊,带着劫后余生的狂喜。
原来真的,念念不忘,必有回响。
我猛地吸了一口气,像是溺水的人终于抓住了浮木,试图压住那股几乎要冲破喉咙的激动。
嘴唇张了张,想说话,想告诉她我有多高兴,想保证我会做得很好……可喉咙里像是堵着一团滚烫的棉花,所有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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