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歌却像赶走一只苍蝇般,轻描淡写地放下手臂。
全场鸦雀无声。
所有人都惊呆了——
这江歌的运气也太好了吧?山鸡一拳砸中他肘尖,居然把自己打废了!
谁都知道,肘尖是人体最硬的部位,全力打上去,拳头肯定遭殃。
但他们根本想不到,江歌的反应和身体素质,早已远超常人。
山鸡的拳头撞上江歌的肘尖,不过是江歌有意为之。
这绝非侥幸,而是绝对的实力碾压!
更何况,江歌的肘骨经过系统强化,硬度远超常人三倍,说是铜浇铁铸也不为过。
山鸡这一拳,等于全力砸在钢钉上,怎能不痛彻心扉?
两人的交锋快如闪电,围观者甚至没看清发生了什么。
江歌随意耸耸肩,笑道:"还要继续吗?"
山鸡双目赤红,强忍剧痛,捂着胳膊踉跄站起。
他不信自己会败给江歌这种看似文弱的人,只当方才是一时大意。
骨子里的血性让他怒吼着再次扑向江歌。
可惜,经验主义的错误判断再次害了他。
经过系统强化的江歌,身体素质早已超越常人极限。
面对山鸡的亡命一扑,他只是微微侧身便轻松避开。
瞬息之间,江歌拇指在山鸡后颈轻轻一按。
雄浑指力压迫颈动脉,血流骤断。
山鸡瞪圆双眼,轰然倒地,彻底昏死过去。
全场鸦雀无声。
谁都没料到,凶名在外的山鸡竟会败得如此干脆利落。
这根本不是对决,简直是成年人对孩童的碾压!
陈浩南脸色大变,冲上擂台拼命摇晃山鸡,显然慌了神。
他深知山鸡发起狠来的战斗力,可江歌连让他发狠的机会都没给。
若说第一次是运气,这次就是 的实力差距。
台下的大B哥满脸震惊,这批新人接连给他惊喜。
山鸡本是金牌打手的好苗子,可这个看似文弱的江歌,身手竟恐怖如斯。
更令人心惊的是他始终从容不迫,深不可测。
武痴大头早已按捺不住,未等大B哥发话便跃上擂台。
"兄弟,咱俩过招!"大头兴奋喊道,"痛痛快快打一场!"
对他来说,练武远比混社团有意思,方才与陈浩南的对战根本不过瘾。
江歌见好就收,笑吟吟地问道:“大头,我们之间有仇?”
大头怔了怔,摇头。
“既然没仇,又是兄弟,何必动手?”
“我本就不爱打架,要不是山鸡嘴欠,我才懒得理他。”
“不如握个手?”江歌笑着伸出手。
陈浩南几人怒目而视,眼中冒火。
大头无奈,只得伸手相握。
江歌稍一用力,大头顿觉手掌如被铁钳夹住,纹丝难动。
他心头一惊,意识到眼前这人实力深不可测。
单是这握力,已远胜于他。
“只是晕了,没事。”大B哥检查完山鸡,笑道。
说完,他用力掐了掐山鸡虎口。
山鸡“啊”的一声,醒了过来。
“靓仔,对兄弟下手别这么重。”
“有本事就去挑战更强的,别欺负弱的。”
大B哥板着脸训斥江歌。
他觉得这小子虽能打,但心思太多,反而不讨喜。
毕竟,他自己头脑简单,自然不待见太聪明的小弟。
“知道了,以后不打他。”江歌笑嘻嘻松手,给足了大头面子。
少年们哄笑,山鸡垂头丧气,恨不得钻进地缝。
不久,大B哥领着一众新人,浩浩荡荡走进拳馆深处的房间。
屋内光线昏暗,浓郁的香火味扑面而来。
正中供着一尊红木关公像,威风凛凛。
大B哥肃然上前,恭敬三拜,又上了一炷香。
他暗自盘算着对这批小弟的印象——
大头身手最好,也最得人心,但只痴迷练拳,对社团事务不上心,日后顶多当个金牌打手。
他最看好的还是陈浩南,从小看到大,重义气、能服众,处事冷静,是个成事的料。
身边还有山鸡等死忠兄弟,团队实力不俗。
至于突然冒出的江歌,底细尚不明朗。
这小子以前默默无闻,突然变得这么厉害,得提防着点,再多看看。
“都过来,给关二爷上香!”大B哥转头命令道。
十六个少年依次上前,从大B哥手里接过点燃的长香, 香炉。
“斩鸡头,烧黄纸!”
“今日加入洪兴,必当忠心耿耿,义字当头,与兄弟同甘共苦……违者三刀六洞,!”
一群少年跟着大B哥,严肃地高声宣誓。
完成入会仪式后,他们正式成为洪兴成员,虽然是最底层的小弟,但也不再是街边的混混了。
港岛社团的等级森严,最高的是龙头,也就是坐馆,掌管整个社团。
比如洪兴的蒋先生、东星的骆驼、和联胜的华叔,都是龙头。
其次是二路元帅,相当于名誉顾问,对社团有大贡献,受人尊敬,比如洪兴的战神太子哥,因实力超群被推举为二路元帅。
红棍是社团的核心战力,能打敢拼,够狠够硬,其中最强的叫双花红棍。
白纸扇负责出谋划策、谈判算账,洪兴的陈耀就是佼佼者。
草鞋负责招人、联络、支援,像大B哥和靓坤就属于这一级。
再往下是四九仔,江歌和陈浩南这些新人就是,没立功就得熬十年才能 。
四九仔之下还有蓝灯笼,想入会但还没正式加入的外围成员,得靠草鞋引荐才能转正。
仪式结束,接下来该分配任务了。
混社团当然要做事,不然老大哪来的钱带小弟吃喝玩乐?
大B哥扫视一圈,目光先停在大头身上。
“大头,选七八个人留在拳馆,有事我再叫你。”
大B哥的吩咐很明确,让大头带一队人常驻拳馆,平时练拳,社团需要时随时支援各堂口。
大头点点头,对这个安排很满意。
目光一扫,八个人主动站到他身后。
能在拳馆练拳,包吃包住,已经不错了,打架对他们来说不算什么,唯一可惜的是赚钱机会少了些。
“浩南,你们几个明天开始去大富豪泊车,我会打好招呼。”大B哥笑着说道。
陈浩南挑了挑眉,没多说什么。
泊车是每个新人必经的活计,既能认识江湖人物,又能看场子,偶尔还能拿小费,算是个好差事。
新人们很快分到大头或陈浩南那边,只剩江歌一个人站着。
一来大家和他不熟,二来大B哥没给他安排活儿,难道跟着他喝西北风?
这细节也说明,大B哥更看重大头和陈浩南。
到了这时候,陈浩南自然不会开口,毕竟山鸡和江歌已经势同水火,他不会让兄弟寒心。
大头朝江歌招了招手,示意他过来。
江歌没动,只是摇头,显然不想加入大头那边。
大B哥见状,笑道:“阿歌,就剩你了,不跟他们一起的话,先回家休息吧,有事我再叫你。”
这话摆明是要冷藏江歌了。
众人有些意外,但也在情理之中,看来大B哥确实不太喜欢这小子。
明明能打,老大却不用他!难道是嫌他没兄弟?
“B哥,还有我!我愿意跟歌哥一起!”角落里传来一个怯生生的声音。
说话的是个瘦小的眼镜仔,畏畏缩缩地举手,长相猥琐,看起来弱不禁风,难怪没人要。
“歌哥,我叫乌蝇,你太厉害了,以后我想跟你混。”眼镜仔弯着腰,低声说道。
江歌一愣,仔细一看,还真是乌蝇哥,只是戴着破黑框眼镜,差点没认出来。
“你会唱歌吗?”江歌突然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。
乌蝇哥先是一怔,随即连连点头,脸上堆满笑容:“会啊会啊!我乌蝇最拿手就是唱情歌,连砵兰街的妈妈桑都夸我唱得好听!”
“好啊!以后咱俩搭档,所向披靡!”江歌大笑道。
乌蝇哥瞪大眼睛看着江歌,发现这个年轻人并非在嘲笑他,而是真心把他当朋友开玩笑,心里顿时涌起一阵暖意。
大头那伙人一向瞧不起他,陈浩南他们几个又是从小玩到大的,根本不会让他加入。如果乌蝇不跟江歌组队,恐怕很快就会被大B哥打发回家,彻底被边缘化。
大B哥见有人愿意跟着江歌,只好改口道:“行吧!你们两个一起也行,想好要做什么了吗?”
“B哥,我想赚大钱,有没有来钱快的活儿?我乌蝇最拼命了!”乌蝇拍着瘦弱的胸膛,眼巴巴地说道。
他这话一出,周围顿时响起一片嘘声。
谁不想赚大钱?可凭他们两个,能折腾出什么名堂?
大B哥也被乌蝇的直接逗笑了,转头问江歌:“你呢?你也想赚快钱?”
没想到,江歌竟也点点头,认真道:“当然!”
B哥摸了摸脑袋,笑道:“你们两个小子够胆,我就喜欢你们这股直爽劲儿。”
“要不这样,介绍你们去收账!帮社团收数,每笔账收回后,一九分成,你们拿一成,社团拿九成,干不干?”
乌蝇一听有钱赚,立刻看向江歌。
江歌微微一笑:“没问题,多谢B哥照顾。”
“干!我们干!谢谢老大!”乌蝇兴奋地喊道。
他初入江湖,根本不知道替社团收账的风险有多大,那些敢欠洪兴钱不还的人,又有多难对付。
江歌回到家时,已是凌晨。
姐姐的房门缝下透出一线昏黄的灯光,她还在熬夜做计件工。为了生计,她实在太拼了。